新商业车险费率下月统一
从去年年中才开始使用的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基本条款A款、B款和C款从今年4月起都要换上“新面孔”了。昨天,保监会公布了新的A、B、C三款商业车险。与老产品相比,新产品在很多细节方面都有所改变。
昨天,保监会公布了《关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修订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基本条款和费率的批复》,表示同意修订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基本条款A款、B款和C款,2006年批准的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基本条款A款(中保协条款〔2006〕2号)、B款(中保协条款〔2006〕3号)和C款(中保协条款〔2006〕4号)自2007年4月1日停止使用。
据业内人士透露,此次条款修订是出于市场竞争、赔付等方面的原因,经过修订,A、B、C三款产品在价格、条款上都趋向统一。
条款增减互为补充
记者将三款车险产品的新老条款相比较后发现,三款产品在条款上都是有增有减,互相补充。
比如A款《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和C款《机动车损失保险条款》中都去掉了赔偿处理中有关“专修厂”的条款。
B款《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在责任免除中增加了“所有权发生转移,未向本公司办理批改手续”的条款,去掉了原先“符合国家关于机动车强制报废的规定”的条款;并增加了发生意外事故时,驾驶人“依法应当进行体检的未按期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免责条款。B款《车辆损失险》将“非营业企业或机关车辆的自燃”写入保险责任,而原先这是属于责任免除的。B款车损险中特别强调了“玻璃(不包括天窗玻璃)单独破碎”和“车身表面油漆单独划伤”不负责赔偿,而原先天窗玻璃单独破碎和车身单独划痕都不负责赔偿。
C款车损险和三责险中都增加了“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但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机动车驾驶人并非保险合同载明的指定驾驶人的,增加10%的绝对免赔率”的条款。C款三责险中还增加了“保险人接到报案后48小时内未进行查勘且未给予受理意见,造成财产损失无法确定的,以被保险人提供的财产损毁照片、损失清单、事故证明和修理发票作为赔付理算依据”的条款。
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和机动车盗抢保险在A款产品中分别提供了主险和附加险两套条款;B款产品则规定全车盗抢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各公司可自主选择作为基本险或附加险;C款则将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险和机动车全车盗抢损失险规定为基本险。
三款产品统一规定“保险人受理报案、现场查勘、参与诉讼、进行抗辩、要求被保险人提供证明和资料、向被保险人提供专业建议等行为,均不构成保险人对赔偿责任的承诺”。
投保折扣趋向统一
三款产品的费率调整系数表都有了很大变化。业内人士表示,因为计算具体某辆车的保费,要涉及多个系数,一辆车的保费经过此次调整是增是减,还要看具体情况。
经过此次调整,三款产品的“无赔款折扣”统一了,都分为上年发生5次及5次以上赔款、上年发生4次赔款、上年发生3次赔款、新保或上年发生3次以下赔款、上年无赔款、连续2年无赔款、连续3年及3年以上无赔款等7个档次,系数分别为1.3、1.2、1.1、1、0.9、0.8、0.7。
三款产品都规定市民续保时可获得9折优惠;投保车辆平均年行驶里程不到3万公里的,保费打9折,行驶5万公里以上,保费要提高1到3成;上年无交通违法,保费打9折;属于老、旧、新、特车型的,保费上涨3成直至翻番。
对于驾驶人,三款产品都规定指定驾驶人保费打9折,女驾驶员可获9.5折优惠。“驾驶人年龄”系数分25岁以下、25岁到30岁、30岁到40岁、40岁到60岁和60岁以上5个档次,系数分别为1.05、1、0.95、1和1.05。“驾龄”系数分1年以下、1年到3年和3年以上3个档次,系数分别为1.05、1.02和1。
对于6座以下的私家车,三款产品中三责险保费都按保额分为5万、10万、15万、20万、30万、50万和100万等7个档次,保费分别为738元、1033元、1166元、1255元、1402元、1666元和2170元。三款产品中A款和B款车损险保费都按车龄分为1年以下、1到2年、2到6年和6年以上4个档次,基础保费和费率也都相同;C款车损险保费则按车龄划分为1年以下、1到4年、4到6年、6到8年和8年以上5个档次。
附加险列入其中
以前没有包括的附加险条款和费率此次也出现在三款新产品中。
据了解,A款产品的附加险包括车上人员责任险、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损失险、可选免赔额特约条款、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B款产品的附加险包括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损失险、基本险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C款产品的附加险包括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油漆单独损伤险,并设置了车损免赔额特约条款和基本险不计免赔特约条款。